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兰溪市人民医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日期:2020-01-10 15:21:23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兰溪市医疗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同意核定兰溪市人民医院三十一病区(产科)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兰医保〔2019〕20号)收悉。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定价审议权限项目表(2018年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48号)、《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医保〔2019〕20号请示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你局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二、你局应加强对医院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的监管,要求在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