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烧伤整形皮肤科内部调整后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日期:2020-12-14 09:55:2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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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金华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烧伤整形皮肤科床位使用内部调整的报告》(金市中心医〔2020〕50号)收悉。根据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精神,结合你院原烧伤整形科4号房间13、14床划归皮肤科的实际情况,现就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调整如下:

     一、原烧伤整形科4号房间13、14床现划归皮肤科,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 9 月21日

附件

烧伤整形皮肤科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表

 

科室

房间号

房间标准

病床号

收费标准(元/日)

皮肤科

1

七人间

1-4,48-50

30

2

四人间

5-8

35

3

四人间

9-12

35

4

四人间

13-14

35

烧  伤

整形科

4

四人间

15-16

35

5

四人间

17-20

35

6

四人间

21-24

35

7

四人间

25-28

35

8

二人间

29-30

60

9

四人间

31-34

35

10

四人间

25,36-38

35

11

四人间

39-42

35

12

四人间

43-46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