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烧伤整形皮肤科床位使用内部调整的报告》(金市中心医〔2020〕50号)收悉。根据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精神,结合你院原烧伤整形科4号房间13、14床划归皮肤科的实际情况,现就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调整如下:
一、原烧伤整形科4号房间13、14床现划归皮肤科,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 9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