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在原病房中增加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金市二院〔2020〕55号)收悉。根据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精神,结合你院病房大楼普通病房床位实际情况,现就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金华市第二医院1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金华市第二医院1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表.doc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