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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参保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医疗保障局
2020-09-07
主动公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参保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朗读
《金华市医疗保障参保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8月25日在(http://yb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9月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811室,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ybsjjh@163.com
联系人:祝玲 联系电话:0579—8347220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