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1-00200

  • 主题分类:

    医保类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规范,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文件字号:

    金医保发〔2021〕76号

  • 成文日期:

    2021-10-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73-2021-000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1-10-25 11:21:1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解读(文字版)
  • 征求意见
  • 朗读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比例为7.5%(含生育保险0.5%),在职职工个人为2%。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

         二、二档个人缴纳标准为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三档个人缴纳标准为6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四、学生可选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享受三份满三年大病选缴保费待遇)。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 华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