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金华市中心医院产科、眼科、放疗科一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日期:2021-03-18 09:45:57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金华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产科、眼科、放疗科一病区普通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金市中心医〔2021〕3号)收悉。根据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精神,结合你院部分普通病房床位实际情况,现就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调整如下:

     一、核定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病房房号(或床号)、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投入使用之日执行。

 

     附件:核定中心医院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核定中心医院病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