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1-0008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1-03-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1-03-30 17:47:56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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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标准。

    2.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

    3.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 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 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单位预算。

    二、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929.98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3929.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9.98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3929.9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80.69万元,占37.7%;日常公用支出199.82万元,占5.1%;项目支出2249.47万元,占57.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9.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29.9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54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9.9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10.24万元,主要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有所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市本级及下属单位新进两名人员,各项经费都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4.78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41万元,占2.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3.25万元,占93.0%;住房保障(类)支出147.54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4.7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或参加教育培训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6.2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1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1357.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26.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局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486.6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00.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01.8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31.9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中心的基本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203.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7.5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七)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1%。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医保部门来金参观学习病组点数法和学习考察金华市医保局作为医保智能监控示范城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两个试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计接待批次和人数与2020年相比会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5万元,增长17.0%,主要是有新增人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40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5.4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⑴总体情况。2021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9.47万元。

    ⑵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7.4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加强规范执法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根据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对转移资金的要求,地方医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管,协助做好基金监管中的技术、医学、后勤支持等工作,同时开展朋友圈接力活动、微视频拍摄、小喇叭宣传等活动;对20家医院、50家药店现场检查全覆盖。

    DRG智慧监管第三方服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DRGs大数据基金监管系统,实现对金华地区DRGs付费系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管,提前识别并解决医保基金的风险,有效监管医疗机构行为,提供精准的医疗机构欺诈预警,发现并打击一系列欺诈骗保行为。

    DRG第三方服务专项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病案采集、分析及校验、医院实地审查;病种分组知识库建立,进行分组、检查审验;按病种进行结算”购买服务,持续推进,不断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分组付费”的住院医保支付工作。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金华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市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金华市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4: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2021年市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5: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2021年金华市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