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曝光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日期:2021-08-27 15:53:11 来源:​市局基金监管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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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强化监管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数据筛查、视频监控、投诉举报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兰溪市金某某隐瞒外伤经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经兰溪市医保局调查,参保人金某某存在通过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于2021年1月至5月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30543.59元(该费用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目前,金某某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30543.59元已全部追回。

二、兰溪市廖某某隐瞒外伤经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经兰溪市医保局调查,参保人廖某某存在通过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于2021年1月至2月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52190.43元(该费用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三、兰溪市林某某隐瞒外伤经过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经兰溪市医保局调查,参保人林某某存在通过故意隐瞒第三方责任,于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用28197.68元(该费用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违法事实,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四、永康市义生和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益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永拖路分店、永康市毛新宝药店串换药品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例

经永康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视频监管时发现,永康市义生和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益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康永拖路分店、永康市毛新宝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合计2090元。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依据协议约定,暂停半年医保结算;2.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整改,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三家药店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合计2090元已全部追回,并处以1倍罚款。

五、武义县参保人朱某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案

经武义县医保局根据医院提供的线索进一步调查,发现参保人朱某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涉及医保统筹基金96.48元。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统筹基金96.48元,并依法给予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192.96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参保人骗取的医保统筹基金96.48元已全部追回,罚款192.96元已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