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9-07 10:21:2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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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市级有关医院: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各医疗机构同步执行。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5日

    


     附件: 浙医保联发〔2021〕19号(以此为准)——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