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013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11 11:42:26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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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为抓手,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法治医保”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各项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广泛开展以个人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每月微信学法、公务员网络学习等工作。

    (二)增强行动自觉,法治医保建设取得实效。

    1.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请慎用亲自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请慎用亲自、重大问题亲自过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传导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地。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3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组织我局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实现部门执法人员全员持证。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各项事务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同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2021年全市行政处罚立案24件。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公布”标准,坚持对本部门下发和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核,完善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1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份。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条款涉及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4.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法院、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在规定时限内答复。2021年办理议案提案49件,答复政策咨询934件。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5.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保部门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按要求健全覆盖全市各层次、与抽查事项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医保部门的年度监管计划任务书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 2021年对44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双随机检查。统一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抽查结果名单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公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医保浓厚氛围。

    4月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成立局领导挂帅,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全市集中宣传月“八个一”活动方案。开展定点医院机构座谈81场次,参会近万人。发放宣传手册近6万份、宣传折页近17万份、宣传海报一万多套。宣传动态在金华晚报、各县(市)报纸等主流媒体频频亮相。全年在“王莹讲医保”、行风热线等广播电视节目,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朋友圈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2021年全市共曝光典型案例139例,形成了强大震慑。

    二、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有1593家,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存在,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2021年全市追回违规基金高达1.08亿元。医保部门执法领域专业性强、执法任务重,医学、法律、信息等专业力量仍然相对薄弱,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医保基金监管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法治医保建设。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尊崇法律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行动自觉。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紧紧围绕“集中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和新兴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医保政策,营造人人爱护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向广大群众公开医保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办事程序,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经办管理审核稽核,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

    (四)加大基金监管执法力度。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统筹开展重大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力量叠加、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成果共享。有效集成各方专业优势,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行动、研判会商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