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2-00008
关于浙江省市级联合(金华)药品带量采购企业申报产品等信息的公示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01-0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市级联合(金华)药品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号 SJLHCG-2021-1)精神,经组织有关专家集体讨论,并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以及分组信息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产品信息以企业提交资料最后之日(2021年12月3日)为准,后续提交资料不再受理。
二、2021年12月3日之前,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企业分入A组。
三、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将相关书面材料报我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579-83470221;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811室。
附件:企业申报产品及分组信息
金华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联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