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市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执行。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金医保发〔2021〕94号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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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市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同步执行。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金医保发〔2021〕94号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