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16:38:12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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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中心,市区公立医院: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21号)要求,现将金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PET/MR全身显像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内容及试行价格详见附件1,金华市辖区内的公立医院按试行价格执行,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民营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调整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金华市辖区内的公立医院按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民营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调整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含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备注等)按调整完善后的政策纳入医保支付。微创拔牙不纳入医保支付。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金华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

          2.金华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金华市新增医保医用材料项目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金华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docx

附件2:金华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docx

附件3:金华市新增医保医用材料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