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175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98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19 17:17:01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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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黄昺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相关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实施统一的“分档统筹法”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六统一”。参保人员大病住院综合报销水平达到85%,就医报销更加便捷,越来越多的人“敢看病、看得起病”,参保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医疗机构监管方面

    一是2019年以来,我局会同卫健部门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切实规范患者入、出院指征管理。二是我局于2020年开发上线了全市DRGs大数据监管系统,利用病案检验、反欺诈管理及大数据监控管理三大功能,有效提高全市病案填报规范性,为查处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和虚假住院等违规行为提供大数据支持能力。三是我局于今年4月组建第三方监管中心,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住院病人现场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方面

    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市卫健部门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认真谋划老年医疗机构和设施建设布局规划,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建设1家老年医院或者老年医疗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鼓励闲置床位较多的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康复、护理医院,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开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病区。市民政局于2021年在永康市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

    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出台金华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规范完善家庭病床等医保政策。同时根据省统一部署,稳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中医药诊疗项目管理方面

    现行三大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管理,中医作为我国瑰宝,我国非常重视中医药发展,持续加大扶持力度。目前,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卫健部门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指导力度,完善中医诊疗管理,规范中医诊疗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医保经办服务方面

    我局致力于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经办业务管理。一是在“浙里办”开设医疗保障专区,医保32个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掌上办”“就近办”“亲情代办”。二是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4个规定病种门诊省内可直接刷卡结算,实现报销“零次跑”。年内全市261家医疗机构将先后纳入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从长三角扩展至26个省市,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