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176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19 17:21:25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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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陈德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医保民生短板,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位一体”全民医保体系,先后获批6项国家、省级试点,金华医保改革为我市打造“重要窗口”贡献了力量。目前,金华参保群众突破了500万人,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97%,居全省第一,落实居住证参保政策,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住院综合报销水平达85%以上,大幅提升了参保群众“幸福指数”。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实施门诊“APG点数法”付费改革。我市在2016年率先实施住院“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的基础上,从2020年1月起,对门诊医疗服务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按人头包干结合“APG点数法”付费改革,与住院付费形成闭环管理。通过人头包干,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健康管理,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签约、就诊,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二是完善DRGs付费方式改革。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积极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扶持中医药发展。目前兰溪市已按我局部署正在试点,经验成熟后,我局将出台全市统一的政策意见。三是积极探索特定领域医保支付研究,与北京协和医学院合作开展长期慢性病、康复病人按床日付费研究,努力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付费体系。

    二、调整完善规定病种药品和诊疗项目范围

    结合临床疗效及专家组意见,我局于今年5月,将7种药品和29项诊疗项目新增纳入我市规定病种目录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下一步,我局也将充分吸收您的提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将临床使用广泛、疗效明确的普惠型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三、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我市于2018年9月在义乌开展长护保险制度试点,在居家上门护理、养护机构护理、医疗机构护理等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省医保局正在向国家医保局汇报沟通,力争将浙江全域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我局将根据省统一部署,稳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全面提升全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一是以标准化为基础设施全市统一的经办规程,全面推进“网上申请、线下寄送”“首地办结制”,2021年底前将实现医保服务事项高质量“全市通办”。二是依托市、县、乡镇、村四级网格和政保网格员队伍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形成“100米服务范围”“15分钟服务圈”。三是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长三角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一网通办”。截至目前,我市已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扩大至26个省市。同时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支持互联网医院、购药“网订店送”线上医保支付新模式,满足群众“不见面”医药需求。四是根据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职工个人历年账户为其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