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179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19 17:30:42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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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杜金林等7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带量采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金监管工作。市医保局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全覆盖、全流程、全领域的智能监控体系。一是以创建智能监控国家示范点为契机,建立五大监管机制、创新五大监管方式、建成五大智控平台。其中DRGs大数据监管平台已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病案合规性以及异常病例进行在线监测,为现场检查提供精准指引。二是开展医疗机构DRG运行分析。通过不断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监测,特别是通过DRG数据多维度分析,激励并促进医院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全方位管控水平。截至目前,已先后召开3次全市主要医疗机构DRG数据运行分析会,披露相关运行的数据,点对点指导,取得了预期效果。三是重点约谈医疗费用增长异常的医疗机构。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集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就第一季度医疗费用增长迅猛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四是及时报告基金预决算编制情况。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我局每年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合理编制预决算,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决策,强化预决算的刚性约束力。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邀请医师协会、医学会医保峰会等行业代表参与季度DRG运行分析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同时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二、关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10版)》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尽快修订目录和手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服务项目相匹配。二是持续开展“模糊地带”问题清理,印发《金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范》(第一批已印发),逐步形成市域范围内可执行规范。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时,充分听取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同时邀请省级医疗、基金监管专家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关于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我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展两批药品带量采购。我市分别于2019年11月和2020年6月,开展了二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对299个品规药品向社会公开带量采购,平均降幅25.75%,最高降幅达到73.6%,全市年减轻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费用3.13亿元,二是参与耗材带量采购。近期,我市参与了由宁波牵头开展的活检针和负压引流材料的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我市于2019年对1000多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有效的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优化了医疗机构收入结构。

    今年,省医保局对我省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进行了规范,在采购规则和方式上,明确了采取省局统一和地市联合两种方式。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市将于7月启动其他地市共同参与的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二是积极争取耗材带量采购工作。近期,省局将来金调研带量采购工作,我局将积极争取,由我市牵头开展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切实降低耗材虚高价格,让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三是构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的要求,目前我局正在对全市的医疗服务价格统筹调整进行数据测算,视测算情况,合理调整门诊诊查费、专家诊查费、住院诊查费、注射费、输液费、三四类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统一,此项工作将于8月底前完成。同时按照“小步走、不停顿”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价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让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更趋合理,为薪酬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