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180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19 17:32:42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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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许英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改革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在特定治疗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尤其在2020年新冠疫情的抗击中,中医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医保部门及时将预防性的中医药纳入了医保支付。我市在启动DRG支付改革时,始终秉持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病例统一使用中医院上报给卫生健康部门的西医编码进行分类,同时允许中医医保支付标准可达到同级别医疗机构平均水平的1.2倍,目前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疗成本普遍高于同级别的西医医疗机构。下步我局将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DRGs付费方式改革

    2019年起浙江省统一了全省的DRG支付政策,省医保局将按照同病同效同价的原则,完善医保支付差异系数、中医药支付政策、新技术应用、床日付费标准、康复中医分段式付费形成机制。我局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支付政策。

    二、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

    目前,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积极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扶持中医药发展。目前兰溪市已按我局部署正在试点,经验成熟后,我局将出台全市统一的政策意见。

    三、进一步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目前治疗同样的疾病,中医明显高于西医,中医医疗机构存在较大成本管控的空间潜力。以金华市中医院为例,在相同的324个病组中,金华市中医院有176组(占54.32%)支付标准高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有189个病组(占58.33%)的支付标准高于全市三级医院平均支付标准;金华市中医院70.37%的病组实际治疗费用高于金华市中心医院,68.52%的病组实际治疗费用高于全市三级医院平均费用。对此,我局将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指导力度,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成本,实现中医医疗服务绩效提升。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