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183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04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19 17:39:27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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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赵永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血友病病人就诊流程与支付方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市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保障血友病病人的合理治疗需求,金华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我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血友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金卫函〔2021〕3号),对全市血友病患者医疗医保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一、规范血友病患者诊疗

    确定市本级3家,东阳、义乌市2家,其他县市各1家医疗机构为血友病定点医院,承担本区域范围内血友病诊疗工作。血友病病人可在参保所在地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病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相互配合做好使用完空安瓿的如数回收、记录、销毁工作。

    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要求各县市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要求,做好血友病患者的诊疗以及病历信息登记管理等工作;建立血友病药品专属使用卡并做好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合理用药,严格控制用量;做好开具处方及指定药店外配药工作,严格药品使用管理,确保血友病治疗所需的药品供应。

    三、完善血友病医保支付

    明确凝血因子VIII和凝血酶原复合物费用不列入医院药占比的统计,并要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加强对血友病医保支付的管理,开展专项的支付数据监测,指导定点医院做好管理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血友病患者药品费用监测,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血友病患者合理用药需求。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