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213

  • 文件名称:

    关于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日期:2022-07-20 16:15:40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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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政法委:

    关于周志刚委员等2人《关于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救助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高度重视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在参保方面,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对县级及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补助缴纳选缴保费至少 1 份,具体补助份数由各县(市、区)确定,其中市区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和持证精神残疾人选缴保费补助份数确定为3份。

    在待遇保障方面,目前我市已将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障碍、抑郁症等精神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起付线(500元)以上部分按三级医疗机构比例报销,其中城乡居民医保二档报销比例为85%,三档为75%。属于特困、低保、低边等医疗救助对象的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实施门诊医疗救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不断完善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用药保障相关政策。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