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22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区不缓缴职工医保费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单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区不缓缴职工医保费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单公示

    日期:2022-07-28 09:39:03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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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2〕20号)规定,拟对金华市区中小微企业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费单位应缴部分给予缓缴,缓缴的医保费款最迟于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华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等部门结合金华市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清单,研究确定不缓缴职工医保费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8楼;邮编:321017;电话:83472213

    附件:金华市区不缓缴职工医保费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单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金华市区不缓缴职工医保费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