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235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7-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07-28 15:37:08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李金跃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资金筹资标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将其作为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的重要内容,于2021年10月印发《金华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金政发〔2021〕27 号,以下简称《方案》),自2022年1月起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投入方面。自2019年全市建立“分档统筹法”全民医保制度以来,我市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支出金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尤其是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后,全市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980元,较2021年提高60元。以武义县为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从2019年780.28元提高到2022年的930元,年增幅达6.2%,高于武义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增幅(4.4%)。

    二、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统一方面。我市县域之间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义乌、东阳、永康的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兰溪、武义、磐安仍属于全省26+3个加快发展县。为平稳推进市级统筹工作,经充分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并考虑县市财政能力,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设立三个财政补助档次,分三年过渡实现全市统一财政补助标准,各县市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在现行档次中就高确定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以争当“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医保示范”为目标,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助力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统一。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合理编制医保总额预算,夯实县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责任,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统一。

    二是落实住院DRGs同病同价支付政策。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2021年我市已对50个DRG病组实施同病同价,今年将继续做好第二批(30个)同病同价病组的落地工作,引导常见病、多发病留在基层,促进分级诊疗。同时探索推进全市DRGs点值统一。

    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依托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数据全过程监测评估,为医保决策提供精准依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