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2-00257
关于拟聘任金华市区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08-16
主动公开
朗读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规范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障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经个人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任宋园春等20名同志(名单附后)为金华市区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83470932
附件:拟聘任金华市区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名单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