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2-0028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9-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9 17:26:13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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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2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0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

    四、名词解释...................................................................................................................................( 17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标准。

    2.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

    3.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 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 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783.06万元,支出总计2,783.0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721.31万元,增长34.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建设项目,年中有中央补助资金下达,项目金额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3.0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8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8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05万元,占60.83%;项目支出1,090.01万元,占39.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3.06万元,支出总计2,783.0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853.98万元,增长44.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全民安心医保城市”建设项目,年中有中央补助资金下达,项目金额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9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转移支付资金待分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357.42万元,年中直接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婺城区、金东区和开发区,不在决算中体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3.98万元,增长44.27%。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下属单位2021年有新增项目,年中有中央补助资金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19万元,占0.04%;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4万元,占4.04%;卫生健康(类)支出2,532.42万元,占90.9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7.05万元,占4.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为转移支付资金待分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357.42万元,年中直接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婺城区、金东区和开发区,不在决算中体现。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内部培训次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27万元,支出决算为7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人员调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人员调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系年中下达。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78万元,支出决算为4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42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86.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需经大数据局审批后走招标流程,会缩减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新增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1.83万元,支出决算为4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新增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96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指标调剂到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2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67.1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无公务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27.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金考察学习次数减少,同时,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无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67.17%。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医保部门来金考察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0团组,累计23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医保部门来金考察学习等接待40团组,23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医保中心于2019年4月成立,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3月26日经组织部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未包含市医保中心;比2020年度增加231.69万元,增长380.38%,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于2019年4月成立,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3月26日经组织部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未包含市医保中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5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109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DRG第三方服务专项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等级均为“优”。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及DRG第三方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排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220家,通过现场核查病人和查阅病历,涉及4200余人次,未发现有组织、群体性的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完成对全市2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医疗定点机构医疗行为,追回违规金额共计2300余万元;三是有效提升全市医保中心财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定;四是完成集中宣传月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运用落地见效;五是完成全市医保部门从事基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有效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一些机构和不法分子欺诈骗保手段更加隐蔽、专业化、产业化的趋势更加明显,执法基础还不完善、执法队伍还较薄弱,犯罪行为难以发现;二是在两定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解读,政策咨询活动中,发现就医群众对医疗保障基金法律法规、医保政策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加大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

    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管处

    起止时间

    2021.01-2021.12

    项目负责人

    孙晓凤

    联系电话

    8282205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78

    78

    78

    其中:市本级

    安排资金

    78

    78

    78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通过向定点医疗机构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

    2.通过对全市基金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基金监督检查效能。


    1.整个集中宣传月期间,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各6600份,宣传海报1700余套。有效提升了机构行业自律意识。

    2.通过对全市基金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基金监督检查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两定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家数。

    定点医疗机构100家,定点零售药店200家。

    定点医疗机构100家,定点零售药店214家。

    10

    10


    指标2:行政执法培训人数.

    70人

    70人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集中宣传月费用

    20000元

    19000元

    10

    10


    指标2:平均每人培训费用

    182元

    171元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两定机构宣传海报的发放


    5

    5


    指标2:是否在2022年5月份前完成全市基金监管人员培训


    5

    5


    成本指标

    指标:1:集中宣传月宣传资料费用


    133136元

    5

    5


    指标:5:培训费用


    12000元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两定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有效提升了机构行业自律意识。

    有效遏制了欺诈骗保的现象

    有效遏制了欺诈骗保的现象

    10

    9

    基金监管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有效遏制了欺诈骗保的现象。但一些机构和不法分子欺诈骗保手段更加隐蔽、专业化、产业化的趋势更加明显,执法基础还不完善、执法队伍还较薄弱,犯罪行为难以发现,还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对医疗定点机构开展政策解读,有效促进医疗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

    督促医疗定点机构规范运行

    督促医疗定点机构规范运行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有效促使两定机构规范就医,

    有成效

    有成效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氛围

    有成效

    有成效

    5

    4

    在两定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解读,政策咨询活动中,发现就医群众对医疗保障基金法律法规、医保政策不熟悉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基本满意

    10

    10


    执行率指标(10分)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10

    10


    总分

    100

    98


    评价结果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DRG第三方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当年住院费用月度拨付、年终清算工作,1年2次特病单议,该项病例工作100余份病例,审查服务市本级达11000份以上;二是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年增长率为7%,较病组点数法2017年实施之前三年14%下降近5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目前的DRG无法体现中医疗效,同病同价病组不够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中医治疗在DRG付费中的权重,政策进行倾斜,体现中医治疗相关价值。增加同病同价病组,提高基层医院和普通民营医院工作积极性,利于分级诊疗。

    金华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DRG第三方服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起止时间

    2021.01—2021.12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58

    58

    58

    其中:市本级

    安排资金

    18.6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病案采集、分析及校验、医院实地审查;病种分组知识库建立、进行分组、审查检验;按病种进行结算”等购买服务,持续推进、不断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分组付费”的住院医保支付工作。

    签订合同,委托购买病例审查服务市本级达11000份以上。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资金实际到位率

    100%

    100%

    5

    5


    数量指标

    病例审查数量

    6300

    11000

    10

    10


    数量指标

    每次特病单议会议专家数不少于3名

    3名

    3名

    10

    10


    质量指标

    病种分组方法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采用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疾病诊断相关组分组技术确定

    10

    10


    质量指标

    基金分配方法

    科学合理

    采用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

    5

    5


    质量指标

    病例审查成效

    有效

    有一定成效

    10

    8

    从更加符合相关专业的角度,提高病例审查成效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

    增长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年增长率为7%,较病组点数法2017年实施之前三年14%下降近5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促使医院规范诊疗,提高参保人住院质量

    有成效

    有成效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降低医患矛盾发生率,从而促进社会稳定。

    有成效

    有成效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达85%以上

    85%以上

    基本满意

    10

    10



    执行率指标(10分)

    资金执行率:

    (计算方式:执行率自评得分=资金执行率*10)

    10

    10



    总分

    100

    98


    评价结果

    优: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pdf

           附件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4: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pdf

           附件5: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