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日期:2023-11-23 16:53:12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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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于2023年10月31日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nhua.gov.cn/art/2023/10/31/art_1229497740_51797.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3年11月1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8楼基金监管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ybjjjgc@163.com;


联系人:王 萍    联系电话:0579—83470392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