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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12-08
主动公开
朗读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规监管,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法治医保”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坚定扛起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广泛开展以个人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每月微信学法、公务员网络学习等工作。提出“规范法律依据、完善证据材料、提升执法能力”的要求,把法制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医保重要工作来抓,并在“安心医保勤廉堂”上认真学习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
(二)增强行动自觉,法治医保建设取得实效
1.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传导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地。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12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部门执法人员全员持证。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各项事务的能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同时,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2023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12件。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公布”标准,坚持对本部门下发和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核,完善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3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个,修改调整政规范性文件0个。
4.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将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的相关建议,在规定时限内答复。2023年办理议案提案主办件21件(其中1件未闭会期间接受,正在办理中),会办件27件,代表建议办结率100%,代表建议面商率100%,达标建议办理满意率100%。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5.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政策及工作要求,积极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了紧密协作、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专业优势,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达到“1+1>2”的加成效果。
二、存在问题
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仍然存在,欺诈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医保部门执法领域专业性强、执法任务重,医学、法律、信息等专业力量仍然相对薄弱,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医保基金监管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化巩固安全规范年成果。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每年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典型案件交流,共同推进能力提升。
二是实行包容审慎性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出台轻微违法等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提升执法效能。针对全市监管部分违规情况处理标准碎片化,统一裁量标准,统一行政处罚不予公开情形。
三是细化《条例》实施细则,全面优化协议。结合金华实际,配套出台金华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处理金额计算办法、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边界,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全面细化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