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3-00156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东1号建议答复的函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08-08
主动公开

朗读
李丹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延长2-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费用医保报销周期的建议》收悉,7月10日,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方面
当前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普遍执行《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浙残联发〔2022〕6号),因财力受限,暂未实现保障对象和补贴标准的提标扩面,与湖州、嘉兴等地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省定政策,我市仅低保低边家庭的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能享受最高不超过3年的康复训练补助,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在满6周岁(凭缓学证明可以延长至9 周岁)后,无法享受巩固性康复训练补助。近年来,全市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数量年均增长约12.3%,其中孤独症儿童增长率达到20%,2022年全市共完成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858人,2023年预计将达到920人以上。
二、关于康复治疗医保政策方面
医保部门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其综合保障水平。一是实施资助参保政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本市户籍特困、低保、低边家庭成员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等,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从缴费端减轻家庭费用支出负担。二是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85%,普通门诊享受不同比例的统筹报销。此外,我市还将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脑性瘫痪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一个年度内5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参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三是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数量逐步增加。2017年浙江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3 号),将徒手平衡功能检查等13项医疗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言语能力评定(一般失语症检查)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目前医疗项目目录由国家、省级医保部门制订,地市没有调整权限。您提出的“将2--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医保报销时间由原6个月延长至24或者36个月”建议很有现实意义,我局将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并争取支持。
下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作用,减轻患病儿童及家庭医疗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