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3-00162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8-08 15:42:10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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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民革金华市委会: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几点建议》已收悉,7月10日,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目前,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都已纳入国家智慧医保平台,实现实时联网结算。我局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六部门印发《金华市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一案多查和联合惩处,综合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根据我局和卫健委、市场监管联合印发的《金华市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动执法结果互认实施细则》(金医保发〔2020〕67号)的规定,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处罚情况的抄告工作,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大数据反欺诈平台,国家医保局在大数据监管方面着重发力,已构建“虚假住院”“医保药品倒卖”“医保电子凭证套现”“重点药品监测分析”等大数据模型筛查可疑线索,与公安部门双线联动下发各地核查,依法严打医保诈骗犯罪。开展国家局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强推进全时段全领域全对象的实时监控预警。

    二、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医疗保障领域的各项违规行为。我局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6部门联合印发《金华市联合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三年行动计划》,从2022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通过逐域整治的原则,初步营造起清朗有序的医疗服务环境。2022年8月,在六部门联动的基础上,建立由市委政法委与我局牵头的医保领域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下发了《金华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金医保发(2022)58号),强化部门合力。

    三、加大监管宣传力度。结合开展基金监管规范提升年行动,扎实做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通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知识有奖答题、制作安全规范年宣传视频音频,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格局,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集中宣传本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联合金华广电开设“王莹讲医保”可视化广播栏目,在金华日报开设安心医保专栏,拍摄“浙里问金华·医保办事指南”“安心医保我来说”等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力度。

    四、创新医保信用监管机制。医保医师是守护医保基金的第一道关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医保医师管理,促进合理诊治、合理用药,以《浙江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为纲领,根据《金华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继续做好每位医保医师的信用评级工作,通过积分管理,时时刻刻督促医保医师当好基金“守门人”的角色,牢牢把握手中的“笔”,为群众、为基金减压增效。印发《金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激发全民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聘请人大、政协、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代表,对两定机构开展明查暗访。今年基金监管宣传月期间,面向广大服务对象主动发起信用承诺接力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信用承诺接力、定点医药机构集体承诺等方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参保人员等参与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全市7万余名参保人员通过朋友圈信用承诺接力,3万余名医务人员签订了《医保基金使用信用承诺书》。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我局始终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牢固树立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再次感谢您对金华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孙晓凤   联系电话:0579-8347220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