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3-00165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60号提案答复的函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08-08
主动公开

朗读
李金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7月10日,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付方式改革方面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7月起,金华市率先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支付改革,2019年起,浙江省统一了全省DRG支付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金华市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并统一全市医保支付方式。目前全市范围内医疗费用均纳入住院DRGs、门诊APGs支付,即县外市内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按DRGs、APGs与医疗机构结算,确保县内与县外市内均按病组点数法支付,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住院 DRGs 支付改革,促进分级诊疗,自2023年起,我市对80个DRG病组实行同病同价政策。
二、关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实施差别化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较三级医疗机构高10%以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较其他医院高出30%,签约人员再提高10-15个百分点,以上政策我市与省各地基本一致。二是修订《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对不符合分级诊疗管理办法规定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最高下降20个百分点。三是实施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APG点数法”付费改革。通过改革,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健康管理,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签约、就诊,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目前门诊APG已全市域推行,浙江全省正在复制推广金华做法。
三、关于支持中医药发展方面
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中医药发展。一是注重人才价值,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按甲类管理,收费标准最高300元。二是门诊APG单独设立中药饮片组,按帖均费用打包支付,不因执行新的价格政策调减中医病组支付标准和总额预算,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结余留用。三是在全市域探索实施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目前已遴选首批10个病种,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下步,我市将以争当“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医保示范”为目标,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高质量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助力打造全民安心医保城市。一是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合理编制医保总额预算,夯实县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责任,2024年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统一为1100元/人。二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80个同病同价病组的落地工作。推进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扩面,在首批10个试点病种的基础上,组织中医专家,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研究,稳步扩大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三是完善分级诊疗政策。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分级诊疗政策,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