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3-00166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76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3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8-08 16:08:44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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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市妇女联合会: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生育保险政策高质量落地的提案》收悉,7月10日,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22年7月1日起,根据省统一部署,对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规定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报销。同时全省统一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生育住院”和“生育门诊”就医类型,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正确就诊类型上传。今年2月份以来,我们以2021年生育数据为基础,对全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引起的基金支出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同时按照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就诊数据,对2022年度的新增基金支出进行了统计。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病组(DRGs)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金医保发〔2019〕64号)及《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付费办法(试行)》(金医保发〔2020〕86号)规定,因政策变动、疾病爆发等客观因素导致当年统筹基金支出发生重大变动的,总额预算给予合理调整。2022年度清算时,我市对生育保险新增基金支出部分进行了全额追加,并直接定向补助给相关医疗机构,其中市本级追加196.31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监测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同时对生育相关的APG、DRG病组进行重新测算,持续优化生育相关病组的分组规则,不断提高医保支付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促进生育保险政策高质量落地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施晓蕾   联系电话:15267383618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