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3-00168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47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47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8-08 16:14:33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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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郭佳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修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价格管理办法〉,取消普通病房电视配备要求的建议》收悉,7月10日,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

    《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是2012年由金华市物价局、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当时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为了满足不同消费群众的住院需求,根据房屋结构、设施设备配置不同分为四类病房,并设置了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五人间及以上的病房。同时为了满足患者能愉快的度过住院时间,设置了配置电视机的要求。

    二、修改完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

    由于我市普通病房床位管理办法是2012年制定的,已经十多年,设施设备功能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我局将启动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设施设备的配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及时修订《金华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金价费管〔2012〕102号)普通病房床位分类条件表中关于病房设施设备规定,取消普通病房配备电视的要求,我局将积极吸收您的宝贵意见,并予以完善。

    联系人:张玮琦   联系电话:0579-8347020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