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4-00214
金华市首批拟定点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2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4号)文件要求,综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精神,经我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估,现将首批拟定点的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8楼;邮编:321017;电话:0579-83473717
业务咨询电话:
金华市本级:0579-82775082;
兰溪市:0579-88133162 ;
东阳市:0579-86626316;
义乌市:0579-85020060 ;
永康市:0579-89292681;
浦江县:0579-89392653;
武义县:0579-89099152;
磐安县:0579-84509230;
附件:金华市首批拟定点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