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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风险评估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07-10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风险评估项目进行询价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方式
询价招标
二、采购服务内容
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三、采购费用
风险评估项目费用预算最高限额伍万元(50000元)。费用在完成风险评估后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期限
原则上中标单位应于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如完成时间有变化,应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7月15日18:00前到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809办公室)报名。
七、报名携带相关资料
1.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送
投标资料递送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7月17日18:00前送到金华市医疗保障局1809室。
九、评标办法及程序
由评标小组成员按照招标具体事项,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评标。评标组按报价高低方式进行评标,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的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若无质疑或无有效质疑,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或个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按本次评标排名顺序递补。
十、业务咨询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24年7月17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采购单位。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