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我市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让群众“医”路畅行

日期:2024-07-22 15:55:29 来源:​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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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下午,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应朝华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纪萍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婺城分局局长

施晓蕾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

主持人:

于胜敏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应朝华介绍了我市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持续优化结算流程,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便捷性和直接结算率。截至目前,全市已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结算类型100%全覆盖,群众医保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2024年上半年,金华市作为参保地,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达97.26%、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近90%。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75.29万人次,医保基金结算10.81亿元。金华市作为就医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11.32万人次,医保基金结算5.23亿元。

一、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一是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药机构覆盖面。按照能纳尽纳原则,不断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药机构数量,指导本地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纳入即开通”。二是扩大就医类型覆盖面。我市自2019年以来相继实现包含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特慢病费用在内的所有医保结算类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6月底,我市开通省内异地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323家,开通率达100%;开通异地结算定点药店1891家,开通率达98.64%。

二、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全面取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我市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按规定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在提供优质的服务大厅线下备案服务的同时,持续深化“线上备案”服务。参保群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进行备案操作。金华参保人在就医地出院结算前可按规定申请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三、创新医保直接结算方式。我市不断提升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质效,大力拓展医保数字化应用场景,在实现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医保刷脸应用和“NFC+医保一码付”。医保“刷脸付”作为医保支付领域的创新举措,借助先进人脸识别技术,达成“刷脸即付”,参保人未携带医保卡或手机时,也能迅速完成医保支付流程;“NFC+医保一码付”功能则可实现就医时在医生诊间使用医保码刷码或NFC贴一贴,完成医保与自费自动结算,无需再次刷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扩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异地结算范围,进一步优化就医群众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抓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系统保障,努力拓宽异地就医政策宣传渠道,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问题一:据了解,2024年,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列入省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开通率达100%。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民生实事在我们金华推进得怎么样?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施晓蕾回答:今年以来,我局多措并举打通群众异地就医堵点。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定期督查工作进度,切实提高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二是纳入考核,激励各级医保部门担当作为。将“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达100%”的目标,纳入县市医保部门年度考核。三是加强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通过分阶段多环节、分媒体多平台、分区域全方位,全面把握宣传节奏,最大限度破解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报销周期长、垫资压力大等问题。截至6月底,我市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达100%,开通医院323家。

问题二:目前住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哪些人群?能否简单说一下待遇有什么区别?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婺城分局局长郑纪萍回答:目前住院跨省异地就医主要覆盖两大人群。一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其中包含: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一档医保退休户籍转回原籍、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本人(或配偶)在居住地有房产。比如知青退休前在金华工作并参保,退休后户籍转回原籍并长期居住;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领取居住证并长期居住的人员。比如随子女居住并领取当地居住证的老人;③长驻异地工作人员(也称异地外派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分支机构(办事处)工作的人员,比如有的单位职工长期在驻外办事处工作。待遇方面,办理过安置和外派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住院的,享受与金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同样的住院报销比例,办理过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住院的,需个人先自付10%,再按金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二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中包含:①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需个人先行自付10%再按金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进行报销。10%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②急诊抢救人员,因工作、探亲等原因临时外出需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住院人员,不含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及异地转诊备案人员。这类人员享受与金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同样的住院报销比例,目前金华已支持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备案享受直接结算服务。③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其他非急诊未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该类人员需个人先行自费20%后,再按金华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20%自费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问题三:参保人已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备案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政策是怎么样的?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施晓蕾回答: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于2022年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