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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MB15932668/2024-00131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东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8-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对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东2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4-08-12 16:40:15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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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袁丹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儿童康复医保体系的建议》收悉,6月5日,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医保部门高度重视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医疗保障工作,通过多种举措,不断健全残疾儿童医疗保障。

    一是资助参保政策落地落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本市户籍特困、低保、低边家庭成员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等,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从缴费端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费用支出负担。

    二是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三档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其他医疗机构为20%,年度报销限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此外,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还将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并有明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一个年度内5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参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2023年全市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特殊病种待遇享受人数618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619.72万元。

    三是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2023年12月,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医保发〔2023〕76号)文件,提出优化婚检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举措,同时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由东阳市探索扩大免费产前诊断(筛查)范围,指导义乌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出生缺陷商业保险补充保障机制。

    四是纳入医保支付的康复医疗项目逐步增加。2023年浙江省医保局下发《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5号)、《关于新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出生缺陷诊治类)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7号),将行为观察和治疗等20项治疗孤独症等出生缺陷疾病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扩大“脊柱侧弯矫正术(后路)”的支付范围,接受“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服务的,不再先行支付10%的费用。

    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医疗项目目录、日间病房收治标准由国家、省级部门制订,地市没有调整权限。您提出的修改康复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等建议很有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局已多次向省医保局反映并争取支持,但还未有效解决。

    下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作用,减轻患病儿童及家庭医疗负担,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落实落细省民生实事任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全周期医疗保障,确保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二是做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自负高额医疗费用化解。依托“安心医保暖心无忧”基金,将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化解至5万元以下,将其家庭化解至6万元以下,切实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三是推进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义乌市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商业保险,引导孕产妇积极参与婚孕检—产检—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概率。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知晓度,让惠民利民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