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现将《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处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公布金华市2026年大病保险基本保费起付标准的通知》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医药服务管理处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11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 | 2025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