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医保发〔2024〕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金华市区第三期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的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举报)电话:0579-82338079。
附件:金华市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2025年第三期)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金华市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