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5-00045

  • 文件名称:

    关于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第四季度评价结果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第四季度评价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04-09 14:26:23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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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自评、初评、评定等程序,现将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第四季度评价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6楼;邮编:321000;电话:0579-82822067。


    附件:金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第四季度评价结果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金华市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