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5-00082
金华市区第二批拟定点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5-07-2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4号)文件要求,综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精神,经我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估,现将金华市区第二批拟定点的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8楼;邮编:321017;电话:0579-83473717。
业务咨询电话:0579-82338079。
附件:金华市区第二批拟定点长护服务养老、医疗机构名单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金华市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反欺诈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