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5-00112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兰75号建议答复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8-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兰75号建议答复意见

    日期:2025-08-15 16:42:51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是否解决

    1

    建议市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与省厅沟通,

    将全市医保数据通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回流到各县市。

    建议对实时性要求较高的各县市开发的基层智治应用场景提供实时API接口调用和数据高铁服务。


    一、数据回流情况。2022年2月15日,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在金华切换上线。当前浙江省医保数据的使用都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出域必授权”的原则使用;同时在浙江省IRS平台注册医保个人参保信息查询、个人缴费信息查询等20个接口用于跨部门数据共享。另外,税务部门所有的缴费数据均集中在省局数据库,省局向各地下行了部分数据库以供查询(非生产库),可以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的缴费记录,供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分析使用。

    二、建立数据智治长效机制。我局陆续出台了《金华市医保大数据监测和分析工作方案》和《金华市医保“数据助医智治”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医保大数据智治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我局依托省智慧医保决策专区定期开展数据分析,累计印发26期数据分析报告和5期全市主要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本年度累计对1万余条征缴参保人员问题数据进行了摸排与处理。

    三、提升基层智治服务能力。我局给乡镇(街道)、村(社区)、驻院服务站及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开通了省“智慧医保”平台账号,用于查询、办理参保缴费、个账共济等医保业务。同时,省智慧医保平台已建设“一人一档”相关功能模块,通过与公安、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定期开展数据碰撞,累计比对参保群众2286.95万人次。目前,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可通过入户调查查询、居民缴费信息查询、未参保人员管理、按户籍查询参保信息、异常波动提醒等功能模块实时查看本辖区内户籍人口未参保人员、人口流动等情况,便于基层工作人员通知参保群众及时参保缴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2

    建议市医保部门在“浙里办”APP开通缴费查询功能。





    一、参保群众本人可登录浙里办—浙里医保,通过待遇享受情况或者医保账户—缴费记录查询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参保群众家属也可在绑定亲情关系后,通过亲情管理—城乡居民缴费查询模块帮家人查询缴费情况。

    二、参保群众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客户端、银行扣款、微信支付宝端等不同的缴费渠道办理业务后,在该平台中相应模块查询缴费情况(其中,银行扣款可通过查询扣款记录,或签订短信提醒业务的缴费人也能收到银行发送的扣款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信息科  王文栋

    联系电话:0579-8277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