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5-00116
金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答复意见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5-08-15
主动公开

朗读
陈晓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肺结核患者诊疗医保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保住院按照全省统一的DRG分组方案进行分组,各病组支付标准由近3年全市相同等级医疗机构及本机构实际费用测算形成。对于确为急危重症结核病病例,可通过特例单议途径实现兜底保障。门诊按照APG进行分组支付,肺结核分为普通门诊3个病组和特殊病种3个病组,由全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实际费用测算形成支付标准,后续可根据临床实际及资源消耗情况对分组进行细化。
目前,医保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全省统一目录。贝达喹啉片、德拉马尼片已纳入肺结核特殊病门诊用药目录。若有需要,可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将药品纳入特殊病门诊用药目录。诊断技术如PCR、Xpert、T-SPOT试验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省级部门反映。
再次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程超 联系电话:0579-8282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