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播放
重播
朗读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5〕27号)精神,为方便群众就近选购集采药品,现将金华市第一批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三进”)活动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金华市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零售药店”单位名单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