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日期:2025-09-26 16:58:32 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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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的缴费开始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及其学龄前子女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3.“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1.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70元(基本医疗保险64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21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55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其中18周岁以下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640元。

2.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 2650元(基本医疗保险262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215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55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其中18周岁以下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620元。

3.“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

五、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1.需变更档次人员,请于2025年10月9日--12日登陆“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2025年10月9日起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六、注意事项

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670元或2650元,未满18周岁人员为640元或262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

2.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确保相应扣款账户余额充足。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长期护理保险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请于2025年10月12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5.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首先您需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如您绑定的近亲属已签订过银行代扣缴费协议的,为确保优先使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请您务必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主动完成缴费。

6.“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93、4000579222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支付宝缴费入口     微信缴费入口   “浙里办”APP      “金华医保”    “金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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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