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5932668/2022-00339
医保类-
无特定对象
规范,标准,通知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医保发〔2022〕75号
2022-12-26
主动公开
ZJGC73-2022-0007
有效

朗读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市医保中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我局对2022年8月31日以前医疗保障领域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2);部分条款涉及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条款涉及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条款涉及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