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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医疗保障局
2020-10-14
主动公开

朗读
《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9月28日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inhuashiyibaoju@163.com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0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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