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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医疗保障局
2020-09-28
主动公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5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传真0579-83471317,
电子邮箱:120439636@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
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5号),现就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当前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含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低于7.5%的县(市),仍按原比例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二档个人缴纳标准为17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三档个人缴纳标准为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四、学生可选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补助三份选缴保费(按连续三年计算待遇)。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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