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0-0037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0-09-28 08:59:23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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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5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传真0579-83471317,

       电子邮箱:120439636@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

    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5号),现就全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市当前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含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低于7.5%的县(市),仍按原比例执行,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二档个人缴纳标准为17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三档个人缴纳标准为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四、学生可选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补助三份选缴保费(按连续三年计算待遇)。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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