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0-003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0-09-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09-21 14:56:2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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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标准。

         2.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

         3. 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 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 职能转变。深化全市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10.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

         二、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333.9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3.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3.9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3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35万元,占88.7%;项目支出89.18万元,占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3.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3.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9.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4万元,占1.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8万元,占6.28%;卫生健康(类)支出673.11万元,占85.2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3.41万元,占6.7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占49.04%,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占50.9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的59.25%。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医保部门来金考察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累计59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医保部门来金考察学习等。接待590人次,7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阳光医保审计专项经费及医保支付改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阳光医保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委托第三方审计对22家医疗定点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医疗定点机构医疗行为;二是查处不符合规定行为20家定点机构,追回违规金额共计28648.75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审计出不合规药费并追回的数额未达标;二是需加大力度督促医疗定点机构规范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从审计单位专业会计师角度审计台账、凭证等,结合现场发现问题,争取达标;二是通过每一年的第三方审计,从不同的角度检查医疗定点机构,发现问题,规范行为。

         医保支付改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委托购买病例审查服务达6300份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病例审查成效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从更加符合相关专业的角度,提高病例审查成效。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对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医保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由人社局、卫健委、发改委和质监局等单位划转,故各项经费从各单位划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决算公开表.xls

              2、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医保支付改革.doc

              3、2019年度金华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阳光医保审计.docx